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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必要噬吃别人的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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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什么日本的色同人、CG要特别多?这对原着的作者和一般爱好者,是否公道?是否有必要去给别人“噬梦”? | 对这个问题,我可以举一件事作例子:
《哈利波特》(《Harry Potter》)作者JK罗琳,在第5辑时把描写天狼星这个角色死去,当时有读者期望天狼星会在第6辑,以幽灵身份回来。然而,JK罗琳在当时一个访问里,就坚称天狼星绝不会再回来。说到这里,本身很喜爱天狼星的作者,竟哭了出来,但坚持天狼星已死。这件事令《哈利波特》迷大惑不解。后来有人推测,JK罗琳本身不喜欢别人把她的创作肆意乱改,从她签约时,规定电影版本、游戏版本等产物,都必须在原着出版后,才去制作,以限定改编的框框之事,就可看得出。但JK罗琳却无法控制色情同人改编作品,把怎看也跟性无关的天狼星,改编作男同性爱,最后决定忍痛“杀死”心爱的角色。
毕竟,这只是推测。但可以看到,不少人都认同:肆意把作品胡乱变成色情,并非一件对作者和其他受众公道的事。否则的话,也不会有人提出这声音,并被广泛流传。
当然,你也可以反驳,创作可以有独立于原作者的“生命”,有些改编是要拿某个或某些原着文本,才显示到它的意义。可是,正如我上面的论述,不少H同人、HCG,根本是凡女角色就可以拿来,完全看不见用那个角色有什么特殊的、难以用其他东西来取代的意义。比如一本轮奸琪琪的同人志,跟轮奸其他漫画小女孩角色的同人志,除了被奸的小女孩发型、名字或衣着有不同之外,其他场景、对白、情节,即是互换,也是没有分别。那样的话,用了琪琪,或用了哪一套动漫画的女角色,纯粹是该女角色的不幸,却没有什么特别意义!
那么,就算你要宣泄你的娈童性欲,为何不自己创作一个小女孩角色,减少一点儿噬吃别人的梦之行为?或根本是,只要看见动漫画的女角(特别是小女孩角色),就惯性地、机械化地、依从主流(正如之前的论述,色情已是主流了)地改编作H同人、HCG,根本就没有什么特别意识,甚至以为这样才是喜欢该原着的表现?
如果有人要说:“这角色是我的女神!我可以对她如何!”,那么我亦要反问:即是说,这纯粹是你一个人的感觉、一个人的意义,你顶多说在您府上的私人空间去幻想,却为何要不设密码,在网络上散布,对其他人“噬梦”?!
明明可以加密码,归还受众选择权;明明可以用自创角色,不噬吃原著作者及喜欢原着的受众的梦。偏偏两种也不肯做。这就是不负责任,这就是自私。
“有山枫遇害事件”里,人们虐杀《CCS》中的小女孩角色小樱之留言,也是一样。纯粹是小樱的不幸。但那些人却为他们的自私与不负责任,高调地表示欢乐。
我是一个喜欢创作的人。本来对创作人来说,还有很多问题要质问这些于色情“王道化”(即成为主流)后,肆意地、机械化地、为“H”而“H”地创作H同人志、HCG的作者。你们的故事,改变了部份原着的世界(例如《CCS》同人志,有些把父慈女孝歪曲为父女性爱;或故事里的小学变成卖春园,女孩们享受着卖春),但为何原系统会变成这样,没交代;之后弄至如何(返回原系统?另辟世界?),更没交待。(当然没交代!因为:)性爱过程、对女性的物化泄欲,就是很多色情同人志的主要及唯一内容。这样的所谓“创作”,还有什么意义可言?!
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也有含有性的内容之作品,却有着意义(包括反叛、批判那些)和艺术美,不过,即使作品如何有艺术性,别人也有权不看。但许多(我没有说全部)H同人志、HCG之劣,却纯粹是泄欲的色情物。这到底算是艺术创作吗?(当然,一件物品即使不是艺术创作,而只是泄欲工具,也不代表它无权存在。但,要说艺术创作的自由、价值时,我们对它们又可以如何论述?)
因此,当有者论者批判外间对色情动漫文化的指责时,也坦白的说:“事实上,现在充斥市面的暴力、色情动漫,看在真正喜欢动漫的人的眼里,也是很无奈的。我们也很想大声的问:‘这些东西为何这么多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