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话 「再见,逆转」
*事件概要*
【3月20日】 成步堂与真宵接受动作演员荷星三郎的邀请,带上春美参加“英雄的英雄”蒙面超人的颁奖大会。此次大会的冠军为《大江户战士》的蒙面游侠·丙,据说在颁奖结束后的记者招待会上,冠军蒙面游侠·丙的扮演演员王都楼真悟有“告白”要宣布。

大家到达记者招待会现场时发现招待会已经意外终止,原来在记者招待会之前的休息期间,扮演忍者南迦的演员藤见野被人杀害,王都楼真悟作为重大嫌疑被捕。
一不明身份人士用对讲机告知成步堂,真宵被其绑架,交换条件是要成步堂为王都楼辩护,并使其在开庭当天无罪释放。
*事件档案*
相关人物: 藤见野トサオ(动作演员,被害者) 王都楼真悟(动作演员,被告) 大场香(警卫员) 华宫雾绪(王都楼经纪人) 荷星三郎(动作演员) 天野由利恵(华宫雾绪的老师,已故) 大泽木夏美(摄影师)
案发时间:在颁奖结束后,记者招待会开始前的休息期间 案发地点:藤见野的休息室 案发现场:藤见野胸口刺有一把小刀,低头坐在休息室一角,现场的场面相当混乱
*调查*
地 点 人 物 备注
すみれの间 荷星三郎
控え室前ろうか
すみれの间 荷星三郎 获得「记者会见の整理券」
ホテルロビー オバチャン
すみれの间
控え室前ろうか 系锯圭介 获得人物档案「王都楼真悟」
ホテルロビー 荷星三郎 获得「トランシーバー」
拘留所 王都楼真悟 出示「记者会见の整理券」和「トランシーバー」
ホテルロビー オバチャン 话题封锁
控え室前ろうか 大泽木ナツミ 出示「ナツミのカメラ」 话题封锁
王都楼控え室 华宫雾绪 出示「记者会见の整理券」、人物档案「藤见野イサオ」 话题封锁
藤见野の控え室 系锯圭介 获得「ホテルの见取り图」、「现场写真」 调查吉它箱和玻璃杯 「ギターケース」、「グラス」
グラス 狩魔冥 调查桌子上的签名板「サイン色纸」
すみれの间 荷星三郎 出示「华宫雾绪 获得「杂志の记事」
ホテルロビー オバチャン 封锁解除「サイン色纸」
控え室前ろうか 大沢木 封锁解除「华宫雾绪」、「杂志の记事」
警察署刑事课 系锯圭介 出示「杂志の记事」
御剑怜侍 获得「天野由利惠」、「自杀の报告书」 出示「自杀の报告书」、获得「自杀未遂の报告书」
王都楼の控え室 华宫雾绪 封锁解除「杂志の记事」、「天野由利恵自杀の报告书」、「自杀未遂の报告书」
成步堂法律事务所 绫里千寻
???? 调查地上的卡片,调查门

*调查概要*
>成步堂找到刑事说明情况后回到事务所,整理好心绪前往拘留所会见王都楼。王都楼在一开始回答时回避开了所有问题,直到成步堂将「トランツーバー」和「记者会见の整理券」摆在他面前,王都楼才表示愿意合作。使用勾玉从他口中得到“确实”没有杀藤见野后,成步堂松了一口气。
>成步堂回到案发现场,警卫员大场カオル自称目击了现场,但不肯透露半点口风。来到走廊大沢木夏美正因为丢了高级像机而烦恼,她也不愿多说。
>来到案发现场藤见野的休息室,成步堂得到圭介刑事的通力合作。调查右侧房间桌上的玻璃杯和地上的提琴盒后将证物提交给刑事,刑事大为赞赏。正当他要把案情详细情况告之时一种奇怪的哔哔声响了起来,狩魔冥检查官突然出现把刑事带走,临走时刑事悄声吩咐等一会儿到警察局去找他。
>成步堂无意间注意到桌上放有一个签名板,随即将它收起。回到门口找到大场(使用勾玉、出示签名板)得知王都楼的经济人华宫雾绪与被害者关系非同一般。回到宴会厅,对荷星三郎(出示华宫雾绪)得知一名叫K·K的女子与藤见野秘密约会的花边新闻曾被登在杂志上,而华宫雾绪应该就是那名女子。
>回到走廊对大沢木使用勾玉,(出示人物「华宫雾绪」、出示「杂志记事」),她承认就是为了得到花边新闻才来这里跟踪雾绪,可是摄下现场照片的像机却已丢失。
>在警察局,成步堂得到刑事提供的证言与证据,(使用雾绪人物画像与「杂志记事」后出现第三个问题寻问「天理由利惠」)天理由利惠是藤见野的经济人,在一年前突然自杀。此时狩魔冥检查官又一次出面阻止,正在闹得不可开交时御剑怜侍突然出现。 >御剑怜侍显然对此案相当了解。(使用天野由利惠人物像,寻问「消失的遗书」,使用天野的自杀报告书,使用雾绪的自杀报告书,寻问「依存」)一年前,天野由利惠自杀现场的第一位发现者正是其未婚夫藤见野,由于没能找到遗书,所以自杀的原因至今不明。因为对天野由利惠老师有异常的依赖心理,精神崩溃的华宫雾绪自杀未遂。
>回到王都楼休息室正好遇到狩魔冥,她在厉声警告雾绪好好考虑后离开。(出示藤见野的人物像、寻问「杀人动机」、使用勾玉、使用「杂志记事」、天理由利惠人物像、天理由利惠的自杀报告书、华宫雾绪的自杀未遂报告书)在事实面前,雾绪承认自己是个依赖心很重的人,接近藤见野也是为了得到天理由利惠的消失的遗书。成步堂对她手中不时玩弄的小卡片产生了好奇,上面只印有一个不明所以的图样。
>回到事务所,对讲机的铃声再次响起,对方重复了要求后切断了电话。千寻借用春美的身体现身,她会在法庭上协助成步堂。与此同时,真宵在漆黑的地下室里找到一枚卡片,并用它打开了锁住的房间……
*关键情报*
1.成步堂对王都楼使用勾玉,证实他确实没有杀害被害者藤见野。 2.案发时王都楼穿着演出服独自在自己的休息室睡觉,对记者招待会一无所知。 3.摄影师大沢木夏美拍有案发现场的照片的高级像机被盗。 4.王都楼的女经济人华宫雾绪与被害者藤见野,在深夜见面的照片曾经被当成花边新闻,登在杂志上。 5.一年前,华宫雾绪的老师天野由利惠在结婚的三天前突然自杀,可是没有找到她的遗书。 6.同样在一年前,华宫雾绪因对老师非常依赖,在老师的死后自杀未遂。直到现在华宫雾绪仍非常介意此事,她表示如果成步堂在法庭上说出来的话,她会自杀。 7.华宫雾绪是为了找到老师“消失的遗书”,才刻意接近自杀事件的发现者:老师的未婚夫——被害者藤见野。 8.华宫雾绪手中总是不时的玩着一张小卡片,上面印有一个古怪的图样……
*法庭前篇*
3月22日 上午 9点47分 地方裁判所 被告人第3休息室
对讲机的铃声再次响起,对方对成步堂的辩护实力并不怎么在意,因为他有必胜的把握,到时候会送一份“礼物”给成步堂。
3月22日 上午10点 地方裁判所 第3法庭
法庭准时开庭,检查官狩魔冥并没有到场,正在众人疑惑之时突然传来狩魔冥被枪击的消息,原来这就是绑架犯送给成步堂必胜的“礼物”。在检方检查官缺席的情况下,御剑怜侍自愿成为此案的检查官。
*法庭答辩*
被告:王都楼真悟 辩护律师:成步堂龙一
被害者:藤见野トサオ 检察官:御剑怜侍
证言一 ~事件的要点~(证人:系锯圭介) 1.命案发生在“英雄的英雄”颁奖仪式之后。 2.在死者的休息室里发现被害者藤见野的尸体。 3.死因鉴定是他杀。 4.最初警方以为空吉他箱是一大疑点。 5.但后来发现吉他箱与此案无关。

询问3.死因鉴定是他杀。 圭介:死者是被人用围巾勒住颈部窒息身亡的。 成步堂:那么,小刀是……? 圭介:是在死者死后刺入的,大概是为了确认受害者是否已死。 法官:看来犯人是个行事谨慎的人。
询问4.最初警方以为空吉他箱是一大疑点。 成步堂:为什么后来排除了吉它箱的嫌疑呢? 圭介:纯红色吉它只是死者所扮演的忍者南迦的一个商业标志,吉它本身没有什么特别。 法官:或许此案是狂热fans所为? 圭介:警方也曾经怀疑过这一点,但是吉它箱上只有被害者的指纹。
证言询问: 第3句>>询问→获得证物「藤见野トサオ解剖记录」 第4句>>询问→更新证物「ギターケース」(有被害者指纹)
证言二 ~逮捕王都楼的理由~(证人:系锯圭介) 1.王都楼与被害者藤见野一直是竞争对手。 2.两人不合是出了名的,有作案动机。 3.警方目前掌握的证据是忍者南迦的钮扣。 4.从死者衣服上拽下来的钮扣在王都楼的演出服中被发现。 5.而且,凶器小刀上清晰地印有被告的指纹。 6.很明显被告是在案发前买了小刀……蓄意杀人!

法官:在凶器上有被告人的指纹? 圭介:小刀上布满了被告的指纹。 成步堂:哼!这些证据简直是漏洞百出! 御剑:别嘴硬了,成步堂律师,请马上开始你徒劳的询问吧。
询问3.警方目前掌握的证据是忍者南迦的钮扣。 成步堂:断定这枚钮扣是被害者的钮扣的依据是什么? 圭介:什么意思? 成步堂:“钮扣是从忍者南迦的衣服上扯下来的。”是否有确凿的证据? 圭介:嗯……这个钮扣看起来不是和死者身上一模一样吗?(笑) 成步堂:(盯着对方)…… 圭介:因为上面有被害者的血。 成步堂:有可能是他人嫁祸。 圭介:御剑检察官!你帮帮忙吧! 御剑:线。 成步堂:嗯? 御剑:钮扣是靠线缝在衣服上的。经法医证实,死者衣服残留的钮扣丝线与被告身上所发现的钮扣的丝线接口部分完全吻合。 圭介:(大喜)是啊! 成步堂:呜…… 千寻:不愧为御剑检察官,简直无懈可击。

询问6.很明显是被告在案发前买了小刀……蓄意杀人! 成步堂:(使用「ナイフ」)那把小刀不是买的,请仔细看清楚刀柄。 法官:上面刻印着“邦德”…… 圭介:邦德……?好像在哪里听到过。 成步堂:这是杀人现场饭店的名字!(汗) 圭介:……啊! 成步堂:凶器是邦德饭店的!这就证明犯人并非计划内杀人! 御剑:(冷笑)呵呵呵……小刀的确是饭店的,警察中不会有连这点都没注意到的傻瓜。 圭介:(嘟囔)我就没有注意到。 御剑:案发前所有人都在自己的房间用餐,其实只要留心观察被告与被害者的休息室就会发现,被告房间有一把餐刀不见了,而这把小刀正是王都楼的餐刀! 成步堂:唔!(语塞) 御剑:王都楼拿着一把刀去被害者的休息室,是何企图已经不言自明。所以检方认为被告的犯罪完全是有计划的。(一个欧式行礼) (全场哗然) 法官:不愧为御剑检察官,非常精彩。 御剑:可以断言,再继续审理下去已经毫无意义。不过,如果辩护方能提出旗鼓相当的证据就另当别论。 成步堂:(提示证物“玻璃杯”)请仔细看一下现场的照片!案发杀人现场一片狼籍,不但花瓶打碎了,化妆品也都散落在地上,这些物品原先都应该是放在梳妆台上的。梳妆台上所有的物品都掉在地上,偏偏这个看上去重心极为不稳的玻璃杯没有倒下!(拍案 )这就是“疑点” ! 法官:御剑检察官?你的意见如何? 御剑:玻璃杯有可能是别人放上去的。比如,命案现场的第一位发现者华宫雾绪,她看到尸体后大吃一惊,不自觉地将手里的杯子放下。 成步堂:(拍案)辩方不能接受这种推测,既然检方推测是发现者放置的,那么就请出示证据! 法官:这次反过来了。御剑检察官,检方推测的证据是什么? 御剑:我和辩护人不同,不会说没有根据的话。 成步堂:……什么! 御剑:(冷笑)检方已调查过玻璃杯,上面只有一个人的指纹。此人既不是被告也不是被害者,而是第一发现者——华宫雾绪。

证言询问: 第2句>>询问→「ナイフ」
(大场香着宇宙服和玩具枪登上证人台) 御剑:证人,报出名字和职业…… 大场:…… 御剑:……(拍案)证人!你的名字和职业? 大场:小御呀,1年不见了,好想你呀!今天索性就什么事都说了吧,不管有的事还是没有的事…… 法官:(惊)证人,只讲“有的事”就可以了。 御剑:证人于事件当夜在案发现场饭店担任警卫员。请讲述事件当夜你所目击的情况……
证言三 ~目击之事~(证人:大场香) 1.颁奖仪式结束后我在休息室前溜达。 2.因为阿姨有一件事很介意。 3.由于工作在身一直不能去。 4.忽然发现一个男人由藤剑野的休息室走出来。 5.是王都楼!王都楼真悟!那家伙偷偷溜出来了。

询问1.颁奖仪式结束后我在休息室前溜达。 成步堂:证人所担当的是哪里的警备? 大场:前厅。那里正在制作无聊至极的冠军英雄的SHOW舞台。这本该是小藤的舞台!可恶!我才不去帮忙,还去拆下了很多螺丝钉。 成步堂:(汗)
询问2.因为阿姨有一件事很介意。 成步堂:请问证人“介意的事”是什么? 大场:没什么大不了的,那是阿姨和小藤两个人的小·秘·密。你说是吧,小御。 法官:御剑检察官,请问…… 御剑:我也是头一次听说。
询问3.由于工作在身一直不能去。 成步堂:那么,当时有多少人出入休息室呢? 大场:(大怒)我怎么会知道?!阿姨不是为了数数而活着的!阿姨自己的年岁也只数到20 !
询问5.是王都楼!王都楼真悟!那家伙偷偷溜出来了。 成步堂:证人,请详细描述你当时所看到的被告的衣着! 大场:真是麻烦,他穿怎样都无所谓吧。 成步堂:证人必须提供确切的证言! 大场:王都楼当时穿的就是他平时总穿的那件花哨的摩托车服,看得人家芳心萌动…… 法官:成步堂,刚才的证言重要吗? 成步堂:(拍案)当然重要! 御剑:(拍案)这种不着边际的无聊证言,哪里重要了! 成步堂:法官大人!请让证人将刚才的发言追加入证言。 法官:嗯,好吧。证人请加进这一句证言。
质问6.王都楼当时穿的就是他平时总穿的那件花哨的摩托车服 成步堂:(提出证物「忍者ナンジャのボタン」) 证人认得这个吗? 大场:这是忍者南迦的第2个纽扣!快给我!快给我!不给我的话就……(掏出玩具枪射击)
 成步堂:请注意,这是在王都楼的演出服里发现的。 大场:是啊是啊!这就是王都楼是犯人的铁证。 成步堂:可是证人,刚才你的证言是这样说的,“看到被告穿着摩托车服”! 大场:(大惊失色)你……你怎么能以人的穿着做判断!如果阿姨穿上时髦的晚礼服不也会光彩照人吗?为了不打破孩子们的梦想,我才穿着这么傻的衣服忍耐。你的穿戴不也毫无品味吗?你应该多向小御的学习……(越说越快,之后掏出玩具枪射击) 法官:(击槌)请等一下!你所看到的并不是被告本人,而是蒙面游侠! 大场:或许是吧,反正哪个都一样…… 成步堂:证人!这点极为重要! 大场:(作可爱状)是吗?小御。 御剑:是有点参考价值。
证言询问: 第5句>>询问→选择第3项“その人物の衣服”→选择第2项“もちろん重要”→增加证言6 第6句>>提出证物「忍者ナンジャのボタン」
证言四 ~有关目击之人~(证人:大场香) 1.王都楼、王都楼……啊!阿姨想起来了! 2.蒙面游侠、蒙面游侠的扮演者就是他! 3.大概穿演出服比较方便吧。 4.因为其后有冠军颁奖纪念SHOW。 5.他杀藤见野时就是穿着这身蒙面游侠的装束。
质问5.他杀藤见野时就是穿着这身蒙面游侠的装束。 成步堂:我反对!(提出「ナイフ」)请看这把餐刀。 大场:如果你以为拿那种东西就能把阿姨吓倒,那可就大错特错了! 成步堂:(汗)我不是那个意思…… 法官:这是作为凶器的餐刀?怎么了? 成步堂:法官大人,这把餐刀成为重要证物的依据是什么? 法官:那还用说?是因为上面有被告的指纹。 成步堂:倘若被告犯罪时穿着蒙面游侠演出服……(拍案)那么就不该在这把餐刀上留下指纹!上面的指纹反而会被手套抹掉! 御剑:或许是被告摘下演出服的手套后行刺的! 成步堂:检方的推测根本立不住脚!为什么要多此一举?难道是为了特意在凶器上留下自己的指纹吗?

御剑:只有一个可能! 成步堂:恭听你的高见! 御剑:被告人穿着蒙面游侠的衣服前往被害者的休息室时还未想杀人,或许只是打算协商颁奖纪念SHOW的事。所以,当时他脱下了蒙面游侠演出服!但是被告人和被害人关系的恶劣程度已经是出了名的,结果可想而知…… 成步堂:(拍案)这一解释与此前你的发言自相矛盾! 御剑:怎么讲? 成步堂:首先,为了迎合你的解释,假定王都楼就是犯人。接下来假设你所推测“犯人进入休息室时还没有动杀机”是正确的,那么就会产生矛盾:这把餐刀本来是王都楼就餐时用的,不存杀意的王都楼会手持餐刀去休息室拜访藤见野吗?检方的解释完全自相矛盾! (法庭哗然)
 成步堂:还有一点!如果犯人身着演出服行凶,餐刀上就会留下手套的痕迹,而不可能遍布王都楼的指纹!也就是说,(拍案)那把餐刀只是真正的犯人嫁祸王都楼的伪证! 御剑:检方反对!辩方律师的说辞太牵强了! 成步堂:辩方反对检方提出的异议!既然检方的证人目击到犯人是“蒙面游侠”,那么作为凶器的餐刀上就不应该留有王都楼的指纹! 法官:……证人,你看见的真是蒙面游侠吗? 大场:是啊。我最开始确实给忘了…… 成步堂:竟然能把蒙面游侠认成王都楼! 大场:我也没法子!因为阿姨在休息室附近溜达,毕竟不是为了等蒙面游侠…… 成步堂:那么,你究竟在等谁呢? 大场:哼!这可就是警卫机密了! 成步堂:你所等的人不就是她吗?(提出人物「华宫雾绪」) 法官:这个人是…… 成步堂:华宫雾绪,王都楼的经纪人。 法官:但是,为什么被告的经纪人和被害者……? 御剑:最近,外面有这种流言。(递过报纸) 法官:哦?竟有这种事!“经纪人K·K小姐”指的是谁?
 御剑:应该是指华宫雾绪,至少证人是这样认为的。 大场:哼,索性就把阿姨的绝密任务都抖落出来吧。那天阿姨得到了某个情报……绝密,所以便去调查……绝密。 法官:御剑检察官,你以为证人有必要为此做出证言吗? 御剑:我没什么兴趣……不过但听无妨。 法官:那么,证人。请就绝密情报提供证言。 大场:你们作好准备吧!(掏出玩具枪射击) 成步堂:(该谁做准备呀?汗)
证言询问: 第5句>>提出「ナイフ」2回→选择第2项“ムジュンしている”→选择第2项“王都楼に罪を着せるため”
证言五 ~绝密情报~(证人:大场香) 1.那个王都楼是个卑鄙小人! 2.他想让藤见野陷入丑闻,身败名裂! 3.他指使自己的经纪人去勾引藤见野! 4.阿姨不得不站出来干涉! 5.这是绝密,没有人知道。
法官:被告指使自己的经纪人勾引藤见野……真让人不快啊。 大场:伟人不是也说过“真实就是些让人不快的东西”! 成步堂:(没听说过)
询问5.这是绝密,没有人知道。 成步堂:请等一下!如果是没有人知道的绝密情报!(拍案)那你为什么会知道? 大场:这是秘密!你用那种眼神看我,阿姨怎么能告诉你! 成步堂:我再问一遍,这个“绝密情报”你为何会知道? 大场:(怒)不许用那种怜悯的眼神看人家!! 成步堂:自称记者的大泽木夏美在事件当夜遗失了一张纸条,那张纸条上记载着她对被害者与华宫雾绪的关系的想象。 证人就是通过这点得知所谓的绝密情报的。 大场:啊……那么这张纸就没有意义了!(随手掏出纸片) 成步堂:啊,那张纸是……! 大场:(马上收回纸片)啊……错了!! 法官:难道你拿了夏美小姐的纸条? 大场:阿姨是藤见野的大fans!那个头发乱蓬蓬的恬不知耻的小妞说什么“王都楼的阴谋” !高兴得什么似的,所以我才查验了一下她究竟写了什么。 在场所有人:…… 大场:(作可爱状)你要相信我!小御! 御剑:(倒)
大场:只是人家女孩子一时偶发的好奇心!除了这张纸片,人家没拿过别的东西! 御剑:请不要模仿小女生讲话! 法官:只是一张纸,大可不必深究了。 成步堂:(拍案)证人!你偷的就只是那张纸条吗? 大场:(怒)什么!“偷”!!你是怎么听别人讲话的!我只不过是偶然拾到别人扔的纸团而已! 成步堂:你在说谎!证人!你拿的不仅仅只是一张纸片!(提出「ナツミのカメラ」)那张纸条应该是放在像机盒里的! 法官:像机? 成步堂:昨天,夏美大吵大闹地说“定价16万日元的像机不见了”!既然纸条在你那里,那么像机也应该是你拿的! 大场:嘿嘿……曝光了……你要找的像机是这个吧?(拿出像机) 成步堂:(汗)你…… 大场:阿姨也是正常人啊!也要一日三餐!也要拿别人的东西! 法官:那是不一样的。 大场:阿姨看那个女人的名片上写着“具有恶趣味的摄影师”!不知道她会拍出怎样的照片 ,于是我才以警卫的名义予以没收!当然是秘密行动! 法官:请马上检查一下像机!…………御剑检察官,结果怎样? 御剑:只有1张和事件有关的照片。(提出照片) 法官:这是……蒙面游侠!看来证人没有说谎。 御剑:虽然没有照片中的蒙面游侠是被告的证据,但王都楼在纪录中的证言曾经说过“直到被捕为止,没有脱过演出服”。 法官:我想证据已经充分。辩护人以为如何?最后再听一下你的意见。 成步堂:(拍案)法官大人!这张照片存在着重大疑点! 御剑:(笑)又来了,我早就知道你会来这一手的,成步堂辩护人。 法官:为什么? 御剑:因为如果辩方认可这张照片,就没有反驳的余地了,辩方才不得不“被迫”提出异议 。 法官:是这样吗,辩护人?立反证的机会只给你1次,足够了吧。 成步堂:这张照片上的蒙面游侠不可能是王都楼! 法官:什么! 御剑:我反对!请辩方拿出证据。 成步堂:请看蒙面游侠的海报,注意裤脚部分。 法官:能看见袜子……
成步堂:(点头)对!但是,请再看一下照片!值得注意的地方是裤脚!照片中的蒙面游侠的裤子是拖在地上的!(拍案 )也就是说,照片中扮成蒙面游侠的人比被告个子矮! (法庭哗然) 御剑:……… 法官:御剑检察官!你没有什么要说的吗?如果照片上的人不是王都楼真悟的话,那检方的主张就完全站不脚了! 御剑:请问辩方知道这张照片上的人是谁吗? 成步堂:(提出人物「华宫雾绪」)这是可能性最高的人。 御剑:为什么? 成步堂:首先,她个子矮。再者,可以自由出入藤见野的休息室。而且她与王都楼一起就餐 ,可以拿到附有王都楼指纹 的餐刀。 御剑:你想说什么?辩护人。 成步堂:(拍案)辩方告发华宫雾绪杀害了藤见野! (法庭哗然) 法官:本法庭将传唤华宫雾绪!在没有听到她的证言前,无法下判决!那么,在明天的审理中听取华宫雾绪的证言。 成步堂:我反对!请继续审理!辩方要求今日宣判! 法官:不可能。华宫雾绪本人不在这里…… 御剑:等一下!法官大人!检方也要求继续审理。 法官:可是…… 御剑:成步堂告发雾绪,本来就在我的预料之中,只是比我预计的慢了20分钟。 成步堂:(汗)你说什么! 御剑:华宫雾绪,现在在检方的等候室,等待作为下一证人出庭作证。
证言询问: 第5句>>询问→选择第二项“证据品をつきつける”
法庭答辩: 提出「ナツミのカメラ」 选择第一项 “さらにシメ上げる” 提出「ナツミのカメラ」 选择第二项“特に异议あり” 指示裤脚部分 提出人物「华宫雾绪」 选择第二项“异议を申し立てる”
同日 下午 2时25分 地方法院 第3法庭
御剑:请在藤见野的休息室发现事件的第一发现者——华宫雾绪入庭。 (华宫雾绪走上证人席)
 御剑:证人的职业是…… 雾绪:被告王都楼真悟的经纪人。 法官:那么…… 雾绪:在此之前,我想先声明一点。大家好像对被害者和我的关系感兴趣,最近的周刊杂志也登载过。 御剑:那就请讲吧,你与被害者的关系。 雾绪:我与死去的藤见野曾经拍拖,尽管知道他是王都楼的竞争对手,但我们只是私人交往。我没有杀他。 御剑:谁也没说是你杀的。 雾绪:好像有人说了。 成步堂:……! 御剑:那么,开始作证吧。
证言六 ~事件发现~(证人:华宫雾绪) 1.到了SHOW的时间,我去休息室叫王都楼过去。 2.顺便去了一趟藤见野的休息室。 3.看到藤见野死了,我大受打击…… 4.我当时看到的情景和现场照片完全一样。 5.看上去他像是昏了过去,我倒了杯果汁。
询问3.看到藤见野死了,我大受打击…… 成步堂:“大受打击”? 雾绪:不可以吗? 御剑:突然看见死尸,无论什么人都会受到打击。再加上证人既年轻又漂亮……这并不奇怪吧? 法官:是啊。 成步堂:(这和年轻漂亮有什么关系?汗)
成步堂:证人,再确认一下你的证言。你当时发现死尸受到很大打击,然后倒了一杯果汁。 雾绪:那时我头脑中一片空白。 成步堂:可是从证言中怎么也感觉不到你当时惊慌的样子。 雾绪:你凭什么这样讲?我在慌乱时也会出错的,就像…… 成步堂:就像什么? 雾绪:没什么。 成步堂:(拍案)证人!请如实回答,你当时出了什么错? 御剑:证人,请讲吧,我也很想知道。 雾绪:对不起,我实在说不出口……我将玻璃杯放到梳妆台上时,不慎将花瓶打破了…… (全场哗然) 法官:现场地上的那些陶瓷碎片,原来是花瓶。 御剑:(拍案)这么重要的事你为什么要隐瞒? 雾绪:对不起,因为现场一片狼籍,我想花瓶也只不过是其中之一…… 法官:请添加证言。 雾绪:是。不过,其它东西我没有碰过。
质问6.花瓶被我打碎,掉在吉他箱上…… 成步堂:花瓶掉在吉它箱上,你肯定吗? 雾绪:有什么问题吗? 成步堂:岂止是“什么”问题,这是非常大的问题!(拍案)这个吉它箱只有箱盖部分被水浸湿。雾绪!刚才你的证言说“花瓶掉到吉他箱上”!如果当时空吉它箱是开着放在原地的话,那么湿的地方就不仅仅是箱盖,吉它箱里面也应该被水浸湿! (法庭哗然) 成步堂:这个吉他箱还有一个奇怪的地方。请看现场照片,花瓶的碎片散落在吉它箱附近的地板上到处都是,而吉它箱内却一片都没有。倘若花瓶掉下时箱子是打开的……(拍案)那么花瓶的碎片就应该也落入箱内! 雾绪:啊…… 御剑:检方反对辩方律师对证言做这种无谓的猜疑!成步堂!你借题发挥究竟想说什么?顶多不就是证人碰落花瓶时吉他箱是关闭的! 成步堂:这个空吉它箱就是此次事件的重点!(拍案) 御剑:哈!大言不惭的家伙……
证言询问: 第3句>>询问 第4句>>询问 第5句>>询问→选择第一项追问→增加证言6 6.花瓶被我打碎,掉在吉他箱上…… 第4句>>提出「ギターケース」→选择第一项重要
证言七 ~关于吉它箱~(证人:华宫雾绪) 1.因为当时我大受打击,所以没记清楚。 2.箱子大概是我打开的,应该是在打碎花瓶之后。 3.只是个空箱子而已,不是什么大问题吧。 4.至于为什么打开箱子……我自己也不大明白。
质问3.只是个空箱子而已,不是什么大问题吧。 成步堂:辩方提出质疑!当时证人应该并没有打开过吉它箱!(拍案)因为这个吉他箱上只有被害者一个人的指纹! 雾绪:因为我正好戴着手套。 法官:当时你为什么会戴着手套? 雾绪:那天晚上有颁奖仪式,我必须穿礼服出席,所以才戴了薄手套。 成步堂:你戴着手套?那就奇怪了。 雾绪:有什么奇怪的? 成步堂:如果你当时戴着手套,这个玻璃杯上为什么会清晰地留下你的指纹?难道你在当时是先摘下手套往玻璃杯里倒果汁,再戴上手套打开吉它箱的吗?(拍案)为什么你的行为如此失常? 雾绪:……!(眼镜掉落) (法庭哗然) 御剑:检方提出抗议!法官大人!这是成步堂律师的一惯伎俩,总将证言导向无关紧要的地方来蒙混过关…… 成步堂:这决非无关紧要的地方,法官大人!请回忆证言!如果真如雾绪的所说“碰倒了花瓶掉在吉它箱上”,那么案发 时吉它箱应该一直关着!但现场照片上吉它箱已经完全敞开! 御剑:既然你这么说,想必是有可以立证的理由了!(拍案)请问……吉它箱为什么被打开? 成步堂:放入吉它箱里面的东西,有可能不是红色的吉他。 御剑:(拍案)你的意思是“箱子不是空的”? 成步堂:(提出「ナツミの写真」)不错,吉它箱里所放的是蒙面游侠·丙的演出服! 御剑:什么……! (法庭哗然) 成步堂:当时证人打开吉它箱是为了取出演出服穿上,不以真相目示人逃离现场。
 雾绪:……! 御剑:你有证据吗? 成步堂:摄影师拍到的当时的照片可以为证。 法官:嗯……真凶藏进演出服里逃离现场…… 御剑:等一等!检方不能认可这个推测!王都楼没有脱演出服在自己的休息室内睡觉!(拍案)为什么演出服又出现在被害者休息室? 法官:是啊……确实不可思议。辩护人,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成步堂:吉它箱中的演出服当然是另一套衣服。 法官:你是说,案发当夜在邦德饭店有两套蒙面游侠演出服! 成步堂:正是如此。 法官:而且,还放在被害人的吉它箱里…… 御剑:(拍案)也就是说是被害者藤见野特意带的! (法庭哗然) 法官:被害者藤见野是《忍者南迦》的扮演者,他偷偷准备蒙面游侠的演出服做什么? 成步堂:(摸后脑勺)这个嘛…… 御剑:(倒)你怎么到现在才想?难道你一直都是一边分析案情,一边为自己的被告人辩护的吗? 成步堂:(提出「记者会见の整理券」)案发当夜,演出节目结束后,冠军王都楼将举办记者招待会,据说王都楼有事“告白”。但是,不可思议的是……王都楼本人却对“告白”之事一无所知。 法官:这是怎么回事? 成步堂:答案只有一个:记者会见是别人特意安排的!(拍案)而此人正是被害者藤见野!第2件蒙面游侠的演出服也是为此准备的!在案发当夜,藤见野想扮成王都楼会见记者! (法庭哗然) 法官:可是,为什么被害者要这么做? 成步堂:这点还不清楚,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记者会见的内容。 御剑:也就是说,关键是“王都楼要告白什么”,告白即告白者要坦白自己的事 。 成步堂:很有可能是藤见野想要冒充王都楼,向记者们公开对王都楼真悟的不利的事! 御剑:如果真是那样……与其说是“告白”,还不如说是“自白”! 雾绪:让你们说对了,那场记者会见是藤见野安排的。 (法庭哗然) 法官:证人!请详细说明! 雾绪:拜托藤见野安排记者会见的人是我,准备第2个蒙面游侠演出服的也是我,这个“告白”方案是我和藤见野一起策划的。藤见野将全部赌注都压在《忍者南迦》上,如果不能得到今年的大奖,那就只有让王都楼自已下台。因为藤见野手中掌握着能够断送王都楼演艺生命的秘密! 法官:证人!王都楼的“秘密”究竟是什么? 雾绪:那是藤见野说的……我也不知道。 法官:是吗。 雾绪:或许我已经被大家怀疑。但这也是没法子的事,因为我要保护王都楼真悟……
证言询问: 第2句>>提出「ギターケース」→选择第二项“そんなはずはない”→提出「グラス」
法庭答辩: 提出「蒙面游侠丙」or「ナツミの写真」 选择第二项“别の着ぐるみを用意” 提出「记者会见の整理券」
证言八 ~保护王都楼~(证人:华宫雾绪) 1.在看到现场的一瞬间,我就知道王都楼是犯人。 2.因为王都楼无论如何都必须杀藤见野。 3.再加上,他又没有不在场证明。 4.决定性的证物是纽扣和餐刀。 4.被害者的纽扣在二人争斗中被王都楼扯下。(证言修正) 5.作为王都楼的经纪人,我必须要保护他。
询问4.决定性的证物是纽扣和餐刀。 成步堂:餐刀并不是决定性证物!餐刀上附着的指纹有可能是伪造的! 雾绪:那么纽扣呢?从现场状况可以看得出来被害者和犯人发生过争斗,争斗中犯人将忍者南迦的纽扣扯掉,纽扣是从王都楼的衣服里找到的吧。这应该是决定性的证据。 成步堂:(受打击) 法官:又被驳倒了,辩护人。 成步堂:不、不管怎样,餐刀不能成为证据!请修正证言! 雾绪:还没见过这么不能坦率认输的人。 (证言修正为“被害者的纽扣在二人争斗中被王都楼扯下”) 成步堂:这是被害者的解剖纪录,死因是“被围巾勒死”。 雾绪:(惊)勒死?…… 成步堂:被害者是死亡后才被刀刺中的,而纽扣上的血是餐刀刺中后流出的血,这就说明纽扣被扯掉的确切时间…… 御剑:是在餐刀刺入后…… 成步堂:不错!雾绪小姐,这个纽扣是从死人身上硬扯下来的,没错吧! (法庭哗然) 御剑:(拍案)检方抗议辩护人诱导性的提问,就算纽扣的确是被害者死后扯下的又怎样?有什么不同吗?
 成步堂:那么,能请教你一个问题吗?御剑检察官。犯人将纽扣扯下的目的是什么? 御剑:目的…… 成步堂:既然纽扣不是在争斗中被扯下的,而是犯人特意从死人身上揪下的。这么做当然应该有其特殊的目的。 御剑:…… 成步堂:犯人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为了让王都楼顶罪。没有哪个犯人会将特意揪下来的纽扣放进自己的衣装吧?我的当事人王都楼陷入了真正的犯人设计好的圈套中!(拍案) 法官:那么辩方律师,辩方认为嫁祸王都楼的人是谁? 成步堂:就是证人华宫雾绪!法官大人!辩方告发华宫雾绪才是杀害藤见野的真凶! 雾绪:你说什么! (法庭哗然) 法官:成步堂律师,人命关天,辩方有什么证据吗? 成步堂:(拍案)一切证据都指向华宫雾绪是犯人!餐刀是被害者被围巾勒死后刺的,这是为了使王都楼成为怀疑对象。附有他指纹的餐刀放在休息室,对此和他一起共进午餐的华宫雾绪应当很清楚。纽扣是被害者死后才揪下来的,能做这种事的人就只有犯人和第一发现者。 如果王都楼是犯人,他决不会将其放进自己的衣装。能将纽扣放入王都楼衣装的人,应该是案发后最接近被告人的人……也就是去叫醒他的人——华宫雾绪! 法官:原来如此……那么,空吉它箱是…… 成步堂:吉它箱是证明她有罪的决定性证据!犯人为了在逃脱时不让人认出来穿上了演出服。而知道吉它箱里放有演出服的人只有被害者自己以及准备演出服的人……那个人就是华宫雾绪你! 雾绪:……不……我…… 御剑:我反对!吉他箱上没有她的指纹!之前你也已经证明,证人当时未戴手套! 法官:的确! 成步堂:(摇头)雾绪小姐应该不会在吉它箱上留下自己的指纹。一旦开过吉它箱的事被查了出来就会被警方怀疑,想必她已经用毛巾将自己指纹擦去了,(拍案)但是,果汁的情况则不同!雾绪特意在玻璃杯上留下自己的指纹,以便伪装成“第一发现者”! 雾绪:(大惊失色) 成步堂:还有这张照片!照片拍到了穿着蒙面游侠服从现场离去的犯人。但此人并不是王都楼,这个人个子不够高,致使演出服的裤角拖到了地上!雾绪小姐,从你的身材上判断也相当吻合…… 雾绪:…… 成步堂:(拍案)怎样?雾绪小姐! 雾绪:……我拒绝回答。 成步堂:什么? 雾绪:根据我国的法律,证人可以拒绝回答对自己不利的证言! (法庭哗然)
 法官:的确有这条法律,只有在证言导向证人自己有罪的时候……证人有权拒绝作证。 成步堂:(拒绝作证是专业术语!一定是狩魔冥教的) 御剑:呵呵呵……怎么了,成步堂,你的诡计被戳穿了? 成步堂:…… 御剑:刚才辩护方所作的立证……没有任何意义。 成步堂:你说什么! 御剑:你所做的立证全都是些无实据的推测,即状况证据!(拍案)证明雾绪杀害藤见野的真凭实据,也就是决定性的证据一个都没有! (法庭哗然) 法官:证人!难道真是你将藤见野…… 雾绪:对可能导向自己有罪的证言可以拒绝回答。 法官:但是,证人,如果你不肯回答不就和认罪一样了吗? 雾绪:这不能成为立证,你们甚至连我说的“罪行”指的是什么都不明白。 法官:看来现在不得不作裁决了。证人华宫雾绪拒绝作证,但是,如检方所言,证明雾绪杀人的直接证据不存在。在这种场合下,我只能宣布审理延期。检方·辩方还需做进一步调查,明日再开庭。 成步堂:等等!请法庭继续审理! 御剑:你着什么急?这样你的委托人不是可以多活一天了吗? 成步堂:法官大人!继续审理吧! 法官:证人如果拒绝作证,审理就不可能继续。 御剑:(拍案)继续审理也不是不可能! (全场震惊) 御剑:证人的确可以拒绝使自己认罪的证言,但是,如果是与“罪行”无关的证言则不能拒绝!证人发现死者时向玻璃杯里倒了果汁,我认为这一行为非常失常。一般情况下,突然看见死尸应该不会那么平静吧? 雾绪:但是,那是…… 御剑:法官大人!请证人就发现死尸时的事作证!证人,无论从什么角度来看,都没有可能导向使你有罪的证言,这样可以了吧!
证言询问: 第4句>>询问→证言修正→提出「藤见野トサオ解剖纪录」
法庭答辩: 犯人の目的:选择「罪を着せる」 真犯人:选择「华宫雾绪」
证言九 ~发现死尸时的事~(证人:华宫雾绪) 1.那杯番茄汁并不是倒给我自己的。 2.刚进屋时,看到屋内一片狼籍我的确吃了一惊。 3.藤见野颓然坐在房间的角落里。 4.我当时没有想到他已经死了。 5.只是以为他昏过去了,便给他倒了果汁。 6.之后发现他死了,所以才失手碰翻了花瓶。
质问6.之后发现他死了,所以才失手碰翻了花瓶。 成步堂:我反对!此证言非常可疑!你说“没有想到他已经死了”?(出示「现场写真」)死者藤见野的胸口插着一把刀!无论谁看见都会认为那是一具死尸! 雾绪:那是…… 成步堂:看到这一景象还会误以为此人“昏过去”,再给他倒饮料,天底下会有这种人吗?雾绪小姐!这正是揭穿你是犯人的最有力证据! 法官:现在一切都清楚了。被告人王都楼真悟是无辜的…… 雾绪:……不是我……不是我做的!是王都楼!是那家伙杀的! 成步堂:如果不是你杀的,刚才你为何要以“将自己导向有罪”的理由来拒绝作证? 法官:证人,最后再给你一次机会。雾绪小姐,你的“罪行”究竟是什么? 雾绪:我拒绝回答…… (全场一片哗然) 法官:没有再审理的必要了。被告人王都楼真悟是无辜的!对王都楼真悟的宣判如下…… 御剑:我反对!法官大人!还不能下判决……因为这个证人还没有说出真相。 御剑:华宫雾绪,你还不明白吗?如果你继续保持沉默,王都楼真悟将无罪,而你则会成为杀人凶手!(拍案) 雾绪:不会的……不会的!……我不能说……不是我!不是我杀的! 法官:成步堂律师,这样就难以收场了,辩方意下如何? 成步堂:(拍案)法官大人!证据已经非常充分!辩方要求立即给予无罪判决! 御剑:你错了……成步堂! 法官:好了!御剑检察官,你做的确很出色。但是,正如辩护人所言,已经真相大白。 御剑:证人!如果你无论如何都不想作证的话,我就只有在法庭上当众讲出来了。其实这个证人患有一种病……由于这种病她曾经自杀过,这里还有证据。 雾绪:不! 成步堂:(是一年前的那两份自杀报告!) 御剑:怎么样,证人。这份报告可以揭示你可悲的本性,需要我全部讲出来吗? 雾绪:……拜托,不要! 御剑:就算你选择“死”,也和我无关。但在你死之前,(拍案)我一定要从你的口中找出真相!无论用什么手段! 雾绪:我……我说……
证言询问: 第6句>>提出「现场写真」
证言十 ~雾绪的“罪”~(证人:华宫雾绪) 1.当我刚看见他时,真的以为是昏过去了。 2.发现他已死之时……头脑中忽然冒出一个计划。 3.确认走廊没人后,我返回了一趟休息室。 4.之后我将餐刀刺进尸体,再揪下纽扣。 5.都结束后,怎样返回让我很头疼。 6.因此穿上了蒙面游侠的演出服。
御剑:为了揭露王都楼真悟的罪行,华宫雾绪将餐刀刺入藤见野的尸体!(拍案)这就是她的所有的“罪行”! (法庭哗然) 成步堂:(难道华宫雾绪不是犯人!)
询问1.当我刚看见他时,真的以为是昏过去了。 成步堂:房间内一片狼籍,很明显有人曾经打斗过!真的没发现藤见野已经死了吗? 雾绪:是的。因为他脖子上缠的围巾本来就是其扮演的忍者南迦装束之一,再加上当时他低着头看不到脸。我想叫起他来,所以倒了一杯果汁。
询问2.发现他已死之时……头脑中忽然冒出一个计划。 成步堂:“忽然冒出一个计划”……是吗? 雾绪:我知道犯人一定是王都楼。因为藤见野想揭发王都楼的丑闻,所以王都楼才要先下手灭口。
询问3.确认走廊没人后,我返回了一趟休息室。 成步堂:是去取餐刀吗? 雾绪:餐刀上附有王都楼的指纹,如果在杀人现场被发现,肯定会引起警察怀疑。当时王都楼穿着演出服睡着了,于是我悄悄取走了餐刀返回现场。

询问4.之后我将餐刀刺进尸体,再揪下纽扣。 成步堂:餐刀真是你刺的吗? 雾绪:是的。现在回想起来,还心惊胆战,我怎么会做出这种事!但当时就像着了魔一样。餐刀刺完后,又忽然想到,如果再扯下带血的纽扣放在其身上,王都楼的嫌疑会更大。 御剑:于是将纽扣放入被告人的演出服里。
询问5.都结束后,怎样返回让我很头疼。 成步堂:为何感到头疼? 雾绪:走廊附近有一个端着照像机的女人,我以前上过周刊杂志的花边新闻,不能直接出去。
询问6.因此穿上了蒙面游侠的演出服。 成步堂:那套演出服是你准备的吗? 雾绪:是的。那是从英都摄影所拿来的,我在颁奖式前一天放进吉它箱里。藤见野打算穿那件演出服在记者会见上将王都楼的“秘密”曝光。 法官:王都楼的“秘密”是……? 雾绪:我不知道。只要我穿着蒙面游侠的演出服离开休息室,就可以造成“犯人是王都楼”的假象。所以在我打开吉它箱时,特意小心不留下指纹。事后我将演出服叠好放入包中,离开饭店……这就是全部事情的经过。昨天的那个女检察官让我不要说出来,这样就可以使王都楼有罪,我只有相信她。 (全场寂静) 法官:证人明显触犯了法律。但是,如果证言没有问题,就不能断定证人是犯人! 成步堂:请等等!辩方…… 御剑:成步堂,不要勉强了,现阶段告发华宫雾绪是凶手是不可能的。 法官:没有确实的杀人证据是无法立案的。(击槌)法庭宣布今天的审理终了,证人华宫雾绪的杀人罪名不能成立…… 成步堂:但是…… 法官:御剑检察官,请将华宫雾绪刑事拘留。 御剑:是。马上办拘留手续…… 法官:(击槌)本日闭庭!
证言询问: 询问所有证言
审理结束后,法庭内的人们渐渐散了。成步堂没能救真宵,抱着头颓然坐在辩方席,检察官御剑和证人席上的雾绪也还未离开。御剑突然厉声让雾绪把手中把玩的卡片交给他,雾绪交出卡片并表示是案发当天无意中拾到的。虽然成步堂不明白御剑为何如此紧张,但很明显此案背后还有其他不为人知的秘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10-15 10:14:4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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